高青兴农加油站高青兴农加油站建设项目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改造内容
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前孙村南首,花博路前唐路口,站区北侧为空地,南侧为花博路,隔道路为空地,西侧为一空房,东侧为前唐路,隔道路为空地,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前孙村(距离412m),满足距离要求。厂区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包括站房、加油区、储罐区、化粪池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7月,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高青兴农加油站高青兴农加油站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7月22日,高青县环境保护局以高环审[2017]129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7年9月,高青兴农加油站委托山东博路赛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及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山东博路赛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参照淄博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于2017年09月13日~14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20%。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35.4t/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5.4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抽排。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品卸车、储存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进出车辆产生的少量汽车尾气。油品卸车、储存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过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沿不低于4米的排气筒排放,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机、真空泵等设备,噪声级为60~95dB(A)。项目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增加了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是生活垃圾、油罐检修产生的含油污泥。
①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48t/a,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②含油污泥产生量为0.3t/3a;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高青兴农加油站高青兴农加油站建设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能力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1)废水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设置化粪池,粪便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挖用于农田堆肥。
(2)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40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1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油气回收装置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浓度为474.5mg/m3;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标准要求,排放浓度≤25g/m3,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应不小于4m。
(3)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边界昼间噪声Leq最大值为57.6dB(A),夜间噪声Leq最大值为47.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II 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油罐检修产生的含油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高青兴农加油站
电话:13792176476
传真: —-
邮编: 255000
地址:高青县高城镇前孙村